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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0日作者:湖北律协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湖北恩施律师进村 法律便民

  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指出:“国家利益拓展到哪里,法律服务就要跟进到哪里”。“十三五”时期,恩施面临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级发展战略实施的黄金机遇期。因此,恩施律师行业围绕“一元多层次”战略、全国先进自治州建设、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等发展战略和精准脱贫、“六城”同创等重点工作,组织专业团队,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成绩卓著。

  2013年,恩施市龙凤镇借助全国综合扶贫改革试点机遇,率先在全州开展“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活动。工作中,依托农村网络服务中心,由律师、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法律诊所”,每月集中两次到村里为群众提供面对面咨询服务,解答法律诉求。驻村律师还应需“出诊”,为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上门服务,对调解协议反悔或不履行协议的当事人进行“巡诊”回访;对疑难复杂案件,邀请专家、知名律师“会诊”,力求客观公正权威。这些措施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和拥护,顾问律师也赢得了信赖和尊重。

  试点期间,恩施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队组织开展法律培训120多场次,培养法治宣传员3520人,法律明白人65939人,解答法律咨询12534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02件。村民认为:“法无处不在,法就在我们身边,遇到法律问题就找‘法律诊所’,省时、省事、省力、省钱”。

  恩施州委、州政府强化责任担当,顺应发展需求,认真落实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让律师进村、进网格参与社会管理,给基层组织依法行政当好参谋,为广大村民搞好法律咨询与帮助,使行政力量和法律资源下沉到网格里”的指示精神,从州情、社情、民情出发,总结试点经验,发挥试点效应,探索建立“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恩施州在乡镇(办)建立“四个一”法律顾问服务网络,即乡镇(办)政府有一个法律顾问团、村(居)委会有一个律师诊所、农村网络有一名法律宣讲员、农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团律师由政府“请进来”,免费为群众当好“法律顾问”,引导群众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14年初,州委、州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法治恩施建设的意见》和《恩施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底60%以上的村级基层组织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到2016年底实现村级法律顾问全覆盖。

  结合顾问团律师工作职责,创新服务渠道,充分发挥律师服务作用。一方面,实行政府“点菜”、律师“下厨”,为政府分忧。主要是由律师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同时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组织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另一方面,实行群众“动嘴”、律师“跑腿”,为群众解难。有律师定期到“法律诊所”,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讲,及时解答群众在生产生活方面的法律诉求,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依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经过一年多的时间,工作实效非常明显。

  重要的是,在基本保障上,采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由公共财政全额预算法律顾问经费,让法律顾问有基本的经济待遇。在运转平台上,实行法务、政务等“六务”进网格服务中心,加强“法律诊所”建设,强化“法治恩施”建设宣传引导,为律师开展法律服务营造良好环境。在队伍保障上,开展律师继续教育培训,举办法律顾问培训班,推选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营造良好环境。州委书记王海涛在首届法律顾问培训开班仪式上要求法律顾问要明确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模式、搞好服务对接。“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工作被写入州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对县市党委、政府,州直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组织专班定期督办检查,确保与农村网格化建设同步扎实推进,为“法务进网格”提供了基本保障。

   恩施州推行的“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工作,加快了农业农村法律体系,推进了城乡法治建设,促进了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显现了旺盛的生命力。

   一是夯实了基层治理基础。通过整合法务进网格,促进了农村网格化建设,完善了基层治理平台和体系。恩施州已建成法律顾问团93个,有2046个村(居)委会聘请了法律顾问,占全州总数的98.6%。州、县市两级财政投入资金5000万元,建成并投入运行服务管理平台2054个,共划分农村网格18207个,优选网格管理员2700名、网格法制宣传员16475人。

   二是满足了人民群众基本法律需求。通过进村入户接受咨询、法律培训、以案说法、法治在线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推行电话联系、“一对一”咨询等线上线下服务,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够了解政策和法律知识。自活动开展以来,全州法律顾问共开展专项法制宣传2300余场次,培训法律明白人近12万人次,解答法律咨询6.2万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00余件、法律援助事项1.8万余件。

  三是提高了各级组织依法治理能力。法律顾问对聘用单位重大行政决策议案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村居修订村规民约、完善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参与维稳、征地拆迁等活动,帮助规避法律风险,促进了各级组织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同时,随着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增强,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也不断提高。目前,法律顾问参与调出纠纷7200余起,化解信访积案598起,为相关部门提供法律意见书1500余份。

 四是实现了维稳与维权关系的动态平衡。律师顾问团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讲很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消除了部分影响社会稳定的“硬骨头”,维护了公平正义和大局稳定。恩施州涉法涉诉信访律师顾问团参与处理的100件重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已成功化解40余件,依法妥善处置14件,其余正在落实化解意见。近年来,恩施州没有发生重大政治性事件、非法聚集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赴省进京非正常访分别下降60.4%和36.8%,社会大局平稳有序,为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恩施州司法局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四个一”法律服务工作模式,切实解决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具体做法是:“面对面”开展法律宣传。以“农家书屋”为载体,设立“法律书屋”,以村居委会为依托,建立“法律诊所”。统一制作律师服务联络卡,公告律师姓名、所属律师事务所及联系方式等。村居律师定期挂牌服务,了解掌握群众的法律需求、生产生活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营造“自觉学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